公告

人力资源职业技能鉴定部

声明

为明确本部门颁发证书的性质及评价依据,现作如下声明:

一、证书性质

  本部门所颁发的职业能力证书,其性质为职业能力评价证书,该证书是对持证者当前职业能力的第三方评价与证明。

二、评价依据

  本部门对所有申报者进行的职业能力评价,评价结论主要依据工作经验(满一年)或理论测评合格,未测评或测评不合格者,本证书无效。

三、证书效力

  本证书非准入类职业资格许可,凡涉及依法准入类职业及特种作业、特殊工种、特种设备岗位,尚应取得符合国家从业准入的(执)业资格证书,方可上岗。

特此声明。


人力资源职业技能鉴定部

日期:2025年09月26日